來源:m.lomw.cn 發布時間:2025/9/1 15:03:45
據媒體報道,2024年9月陜西省延安市六屆renda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延安市寶塔山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于當年11月27日經陜西省十四屆renda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批準,將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這表明,作為中國革命精神重要標識和象征的延安寶塔山,今后不僅受到國家行政機關的重點保護,還將得到法律法規的嚴格保護。《條例》為寶塔山的保護、利用及其永續存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寶塔山位于延安市寶塔區嘉嶺路,融歷史文物和革命遺址為一脈,集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為一體,為周圍群山之冠,占地面積36萬平方米,海拔1135.5米,因山上的標志性建筑寶塔而得名。寶塔名為嶺山寺塔,又稱延安寶塔,古稱豐林山塔、嘉嶺山塔,始建于唐代宗大歷年間,唐代、明代曾先后重修塔身,清代也曾數次修繕。
毛澤東同志率領中共中央在延安13年,領導全國人民浴血抗戰,延安成為舉世聞名、無數愛國志士和熱血青年向往的地方,寶塔山也因此享有盛名。如今,已有千年歷史的寶塔依然巍峨矗立在山頂,成為革命圣地延安的精神標識,成為延安精神最典型地標。《黃河大合唱》中的《延安頌》頭一句便是“夕陽照耀著山頭的塔影,月色映照著河邊的流螢”,這個“塔影”就是寶塔山上寶塔的倒影,這個“流螢”就是延河水邊的“流螢”。巍巍寶塔山,滾滾延河水,在歷史長河中因見證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民族抗戰取得的勝利,見證了一個實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不斷成熟的偉大政黨,見證了在革命中培育形成黨永遠的精神財富——延安精神,成為革命圣地的標志和象征。
中國共產黨歷來重視對革命優良傳統和作風的傳承。多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renda常委會貫徹黨中央部署要求,加強了對歷史文物、革命遺址、烈士紀念地保護和利用的立法與修法,形成了我國獨具特色的法律制度規范,使這方面相關法律總體比較完備、健全、有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立法體制不斷完善,先后賦予了省(區、市)和省會所在地的市以及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相應立法權;2015年修改并通過的《立法法》,又賦予所有設區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一定范圍的立法權,開創了我國國家、省(區、市)和設區的市均可立法的新局面。近年來,地方立法抓住“小切口”,加強針對性,實現“小快靈”,不是鴻篇巨制,而是“切小題目、切準特色、切細內容、切實措施”,大大提高了立法工作效率,大大豐富了立法內容,走出了一條細立法、精準立法的路子,為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升地方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延安為寶塔山立法,就是在這一形勢和背景下產生的。《條例》著眼于進一步加強對寶塔山的系統性、整體性保護,規范寶塔山管理和利用,作出28條規定,涵蓋了責任主體、保護范圍、保護措施、文物利用、山體風貌治理等內容。據延安市renda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介紹,《條例》有以下特點:一是將寶塔山保護作為切入點,采用不分章的體例形式,堅持“有幾條立幾條”、“幾條管用就制定幾條”,對“一座山”進行立法;二是在選擇立法項目和主要內容上,充分突出延安特色;三是圍繞寶塔山保護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理順管理體制機制、明確保護范圍、規定保護措施等方面,為守護中國革命的精神標識提供法治保障。應當說,延安市renda常委會這幾條都抓得很準、很好,既確保了立法的質量,也一定能在實踐中為依法保護好、利用好寶塔山,傳承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弘揚延安精神,發揮重要作用。
從延安為寶塔山立法可以看出,我國地方立法的大好形勢鼓舞人心。改革開放以來,有立法權的各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始終堅定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堅持“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原則,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緊緊抓住黨中央部署推進改革的重點問題、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熱點問題、民生焦點問題,統籌立改廢釋,發揮地方立法執行性、補充性、試驗性作用,從實際出發,突出地方特色,科學規范制度設計,推進地方立法質量不斷提升。截至2024年12月22日,我國各類地方性法規數量已達到21158件,為依法推動當地經濟社會實現良性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作出了重要貢獻。
我們堅信,隨著我們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認識的不斷深化,隨著我國立法體制機制的不斷完善,隨著地方立法能力和水平的不斷提高,地方立法將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強國建設和民族復興的偉大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
(作者為中央政治局原委員、全國renda常委會原副委員長、中國延安精神研究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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